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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馬可福音論門徒的使命
吳健暉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
[作者保留文章的版權]
引言
耶穌給予門徒的評價︰有如瞎子
門徒使命的第一階段︰跟從耶穌
耶穌基督本身的使命︰受苦被害
門徒使命的第二階段︰背十字架
門徒使命的第三階段︰挑戰讀者
全文總結
參考書目
引言
整本馬可福音的格調與其他福音書有著許多顯著之不同︰書中滿載著矛盾及張力,包括了令人驚奇的啟示及獨特的冷嘲熱諷,包括了比喻提問及潛藏的意思等[1]。書中所強調的門徒心中佈滿陰霾,整卷書充斥著一片愁雲慘霧。若在馬可福音中嘗試找出耶穌對門徒的使命時,便會發現該書根本沒有提及明顯的使命,不像其他三卷的福音書記載到耶穌在升天之前所頒布予門徒的大使命——傳福音給萬民[2]。換言之,馬可福音並沒有明顯的使命,故此,筆者選擇以探討全書的脈絡來找出耶穌所頒佈給門徒的使命。
由於馬可福音的篇幅較短,而且絕大部份的經文都同樣地出現於其他兩本符類福音[3]︰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故此,傳統來說都會將三福音互相引用,以作補充。但本文為了保留馬可福音的獨特色彩,及真實地反映出馬可福音本身信息的原貌,將不會引用其他福音書作旁證,而是以一個整體故事作單元的研讀[4]。
本文將以8:22-25這段耶穌醫治伯賽大的瞎子之故事作立足點[5],以其所引申出的潛藏意義為全文之框架,探討馬可所描述的耶穌如何挑戰那一班愚昧不堪的門徒承擔一個看來沒有可能完成的使命。
耶穌給予門徒的評價︰有如瞎子
馬可福音第八章可說是全卷福音書的轉捩點[6],在8:22-26這一段中更記載了一段耐人尋味、在整卷福音書中獨一無二的神蹟。
這事發生在伯賽大(8:22),當耶穌醫治這位瞎子後,竟然問對方「看見什麼沒有?」(8:23)。這個問題難免令讀者產生不同的疑惑,難道耶穌不知道自己的能力範圍嗎?難道耶穌不確定自己的能力嗎?此外,耶穌以往是以命令式的語氣來醫治各種的病症的,在在顯示出祂的權柄與能力[7],然而今次耶穌的醫治手法卻截然不同。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瞎子的視力竟然沒有在耶穌的醫治下得痊癒,而需要耶穌再一次的醫治。所以,很多學者都認為這並非一次簡單的醫病例子,而是一次比喻性的神蹟(parabolic miracle)[8]。
若將耶穌對瞎子的問句與之後8:29對彼得說「我是誰」的問句比對的話,就會發現其中的相關之處[9]。這個比喻性神蹟中耶穌的首次醫治就是比喻著耶穌教導門徒前半段的情形(1:14-8:21),而第二次的醫治就是以瞎子真的痊癒來比喻著耶穌之後對所表示其之終極使命,並帶領他們走前面的道路(8:27-16:8)[10]。
耶穌在福音書的前半部份已經將使命教導門徒,但因為門徒似懂非懂,就如瞎子一般似看見又看不清,見人如見樹(8:24),所以,耶穌要在這段作出一個重大的改動,就是將其使命中真實得令人難以接受的內容直接教導門徒。
門徒使命的第一階段︰來跟從我(1:16-8:21)
當耶穌從加利利海上呼召眾門徒開始,就已經間接地頒佈了對門徒的使命。縱觀這福音書的前半部,可以看到耶穌已經為門徒的使命定下目標、並親自賦予權柄、亦為門徒提供實習的機會。
基本目標
若從耶穌呼召開首之門徒(1:16-18呼召西門彼得及安得烈,1:19-20呼召雅各及約翰)而言,可以觀察到耶穌在此已經為門徒的本質及目標定下內容。本質就是以完全的委身加入跟從耶穌的行列(1:16);而目標就是「作一個得人的漁夫」(1:17)[11]。
賦予權柄
耶穌在馬可福音3:14-15已經將權柄賜給十二門徒,祂指示十二門徒「與祂同在」(3:14a)及被差出去「傳講福音及賜予其趕鬼的權柄」(3:14b-3:15)。然而,其他跟從者(則十二門徒之外的人)卻沒有任何權柄[12]。
實際行動
最實際的行動,或門徒對其使命之付諸實行,在馬可福音6:7-13的一段。耶穌差遣門徒宣講信息,再次給予他們制伏污鬼的權柄,門徒不負所託[13],在以色列家附近完成了耶穌給予的使命,即教導、醫病、趕鬼等,可說是耶穌本身使命之延續[14],亦可說是3:14-15耶穌所給予權柄的實際練習。
門徒表現
然而,經文處處都充斥著門徒令人失望的表現,門徒不但不能理解耶穌的教導,更甚的是門徒執行使命時的事與願違,現試就耶穌三次在船上的經驗論述之[15]︰
第一次是在4:35-41,耶穌講完撒種的比喻並向門徒解釋何謂信心,信徒應如何追求信心的生活,並鼓勵他們只要懷著如芥菜種一般的信心,就可以成就大事;但是,當耶穌領他們上船並遇到大風浪時,門徒卻懼怕不定,經耶穌止息風浪後,門徒反而更「大大」的懼怕(4:41)[16],可見門徒對耶穌的信心比一粒芥菜種還小。
第二次是在6:45-51,當耶穌暫時離開而在海面上走,要到他們所在的船上,他們竟然以為是鬼怪,竟然被嚇得大呼小叫,直到他們見到是耶穌後,他們仍然十分驚慌[17]。諷刺的是,耶穌剛賜給門徒制伏污鬼的權柄(6:7),而他們亦實際上做得到(6:13),言猶及耳,他們在此竟然懼怕鬼怪,可見其內心之軟弱。此外,耶穌在6:34-6:44剛剛施行一個最偉大的神蹟,就是以五餅二魚來餵飽五千人,十二個門徒都身歷其境,卻因為見到耶穌在海面上行走而非常驚慌。
至此,門徒對使命的表現可說是全盤失敗的。第三次在船上的經驗則在8:14-21,當耶穌有感而發,提醒門徒要小心法利賽人的酵時,門徒竟然錯以為耶穌為了無餅而無病呻吟,令到耶穌不禁惱怒起來,在此問及了多個不同的設問[18],最後以「你們還不明白麼?」作結(8:21),其失望之情在與門徒的對話中可說是溢於言表。
耶穌基督本身的使命︰受苦被害(8:31)
許多學者稱馬可福音是「彌賽亞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19]︰在福音書上,1:1已經開宗明義的論及耶穌本身的身份為彌賽亞,為基督[20],但在故事的發展中,耶穌向那些已被祂所醫治救活的人則叫他們三緘其口(3:12,7:36,8:26[21]等等);甚至對耶穌自己的門徒,當彼得認信耶穌為基督後,耶穌仍然叫門徒不要告訴別人(8:30);祂幫助比祂更窮乏的人,但卻敢於挑戰那些比祂更有權力的法利賽人及文士;祂從不為自己的好處而動用其身份與能力,更甚者是當祂最終掛在木頭上時承受苦難時,仍然緘默不語,默默而逝,並沒有說出祂是神的兒子的身份[22]。
「基督」一詞在馬可福音中共出現了九次,獨特的是從1:1馬可的闡述耶穌是基督之後,直到8:29節彼得的認信才再出現[23],原來在馬可福音的前半部(第一章至第八章),耶穌都沒有向群眾顯示他就是基督,就是猶太人日思夜想的彌賽亞[24]。耶穌也沒有向他的門徒顯明究竟祂來這世上的目的是什麼,也沒有透露過祂對門徒的實際要求。
馬可所描述的耶穌,對門徒而言,似乎是一位較寡言的人,祂沒有向跟從祂的群眾長篇大論,而多以實質的行動來教導門徒。如在1:38-39中,耶穌先對門徒說要到別處傳道趕鬼,祂立即就身體力行,在加利利全地傳道趕鬼;在2:19-22教導門徒新舊衣服的比喻及教導他們「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設立的」(2:27)後,立即就在安息日中醫治病人(3:1-5)。從這些事件的發展都可看出耶穌是一個「先言教、後身教」的老師[25]。
耶穌在8:31首次表明了他來世間的使命就是要受苦被害,並表明了門徒的使命︰為跟從耶穌作了一個全新的定義——「背十字架」(8:34)。故此,福音書的前半部可看為是耶穌對門徒使命的講論,而在後半部則是耶穌自己親身的示範,以身作則地在門徒面前履行自己的使命。
門徒使命的第二階段︰背十字架(8:32-16:8)
耶穌顯露自己在世的使命,突顯出門徒雖然已經在被呼召時撇下世間的一切來跟從耶穌,但卻有一件事沒有撇棄,就是自己對彌賽亞的想法[26]。縱觀這福音書的後半部,耶穌對門徒之使命「跟從耶穌」作了進一步的解釋、並以身作則、最後考核門徒是否願意跟從祂。
基本目標
耶穌給予門徒的使命很簡單,就是「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7]」(8:34)在第一階段時,跟從耶穌只是需要撇棄一切的跟從[28],但耶穌卻說單單放棄世間一切還不足夠,門徒還需要「受逼迫」(10:30)。
以身作則
耶穌在踏向耶路撒冷的旅程中,已經沒有太多機會再教導門徒,當有機會講論時只是強調自己要受苦被害、門徒亦要因祂的名受逼迫而已(10:30、13:11-12),祂與在耶路撒冷的敵人,諸如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文士等的衝突亦越演越烈。最後亦如祂自己所預言︰「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8:31),被世人所捕,為世人所殺(14-15章)。
最後考核
當耶穌被拿的那一夜,門徒中的猶大賣主(14:43-46),彼得三次不認耶穌(14:66-72),少年門徒赤身逃走(14:51-52),其餘所有的門徒都連忙逃生(14:50)。耶穌的死是福音書中最後一次對門徒的考核,考驗他們是否真的願意白白的為耶穌而受苦被害,他們的成績仍然是不合格。馬可在書中的最後一段強調了人的軟弱[29]︰門徒的軟弱在於他們由此至終都沒有相信過耶穌真的會被害受死,真的會復活,他們不但在諸般的軟弱,更對耶穌的安葬了無興趣,反而是由一個名不經傳的馬太人約瑟來取耶穌的屍體安葬(15:43);他們對記念耶穌的死興趣亦不大,反而是由一班婦女來探望耶穌的墳墓(16:1-2)。
門徒表現
門徒是否在最後一刻才軟弱跌倒?究竟他們心目中的耶穌應該是怎樣的呢?現試就耶穌三次論及自己受死之預言論述之︰
當耶穌第一次提及祂自己的使命竟然是要受死時(8:31),對門徒而言無疑是晴天霹靂,所以,連十二使徒中為首的彼得都禁不住責罵[30]他(8:32)。對傳統的猶太人而言,他們一直盼望著軍事上的彌賽亞榮耀的拯救以色列民,所以彼得對耶穌所言及的受苦的彌賽亞根本就是匪夷所思,難以接受。
第二次是在9:31,門徒的反應是「不明白,但又不敢問耶穌」(9:32)。他們在路中的議論仍然以「誰為大」作中心,當耶穌知道後的反應是提出「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9:35)及後又以小孩作比喻,不單是因為小孩天真無邪,而是表達出接待小孩並沒有任何榮耀[31],提出了「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9:37)。
最後一次是10:32-34,門徒根本已經對耶穌的受苦論說不加理會,而雅各及約翰更隨即討論他們願意坐在耶穌榮耀寶座的左右兩旁(10:35-37)[32]。他們所討論的並非是在天上的寶座,而是仍然盼望著耶穌帶領著以色列民在政治上的拯救,至於其他的門徒思想是否成熟一點?非也,其他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二人(10:41)。
總括而言,就算耶穌是三番四次的表達祂來到世界並非如一般的猶太人所想成為一個軍事式的彌賽亞,而是要被害被殺的人子,門徒還是不明白、不接受、不理會。耶穌告訴門徒要像祂一般受害,並不應該求以任何之回報交換[33]。馬可在此運用了門徒失敗的故事來呼籲信徒作真正的門徒是要全心全意的跟從基督,則跟從耶穌的受害、跟從耶穌的被殺[34]。
門徒使命的第三階段︰挑戰讀者
其實,整卷福音書內,雖然分開了兩個階段,但耶穌對門徒的要求只有一個︰就是「來跟從我」;這使命是由同一個對耶穌的身份之認信開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1:1)對應彼得的認信︰「你是基督。」(8:29);亦是由同樣榮耀的景像為使命最終的盼望︰當耶穌領洗時,天裂開了,有聲音說︰「你是我的愛子。」(1:9-11)對應在9:2-8中的登山變像,神親自在雲中宣佈耶穌就是「我的愛子。」(9:7);亦是由同樣的考核作結束︰耶穌稱門徒是屬靈的瞎子(8:22-26)對應門徒面對耶穌的死而四散(14章)。
在整卷的福音書中,耶穌一直與門徒同在,門徒的反應卻是強差人意,他們不明白,他們懼怕。筆者可根據此而作一大膽之假設︰若耶穌仍然與門徒同在的話,門徒根本就不可能完全明白耶穌的道路,亦不會願意無條件地跟隨耶穌喝這受苦被害的苦杯(10:39)。換言之,耶穌沒有與門徒同在才是門徒實行使命的起點。
面對著16:8的開放式結束(open-end)結束而言,很多人都認為這結束很奇怪,甚至認為這段不應該是結局[35]。但若這一段看為自8:22-26節後的第二次轉捩點的話,就會明白到馬可是別出心裁地再次向門徒,甚至向讀者發出一個最後的邀請,作最後一次的委身——遵行耶穌所給予難以置信的命令[36],即遵行耶穌託付給那白衣少年(天使)告訴婦女們所傳遞予彼得及門徒趕到加利利山上必會遇到復活後的耶穌之訊息(16:7)。
這對門徒而言,無疑是一次最大的挑戰,若他們願意相信的話,就可以到加利利見到復活後再一次用寬敞的心饒恕他們的耶穌。門徒本來在第一階段所不明白的只是關於耶穌的比喻、耶穌的身份、耶穌權柄的來源;到了第二階段,門徒所不明白的卻是耶穌本身的使命,亦間接難以理解到耶穌所給予他們自己的使命。門徒所期盼的是,在加利利山等待著他們的耶穌再一次為他們的使命下新的定義,他們已經看到耶穌完成了祂自己的使命,並藉此來教導門徒如何跟從祂的腳蹤。
全文總結
當日的門徒愚頑不堪,在耶穌與他們同在的日子中,完全不能明白耶穌在世上的終極使命,更沒有想到耶穌對門徒的使命。他們想的是在人間的榮耀(9:34),是在人間的權柄(9:41),甚至想成為福音在地上的唯一專利權(9:38-41)。時至今天,在這個著重擁有、著重成功的世代裡,信徒是否如門徒同樣的只著重於成功的榮耀[37],而在有意無意間推銷「成功神學」的福音[38]?是否如門徒同樣的以為已經掌握了耶穌全盤的真理?
原來今天愛慕耶穌天國的人為數甚多,而心甘情願背負他的十字架的人寥寥無幾。許多人崇敬耶穌的神蹟,少有人追隨他的十字架的羞辱[39]。其實基督徒的意思就是「跟隨基督的人」,基督徒的生命就是由信徒不斷嘗試模仿基督而形成[40]。馬可在這福音書中所描述的耶穌栩栩如生的站在每一個信徒面前,向祂的信徒發出同一個的呼召︰「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8:34)」
參考書目
1. Kingsbury, J. D. Conflict in Mark. Jesus, Authorities, Disciples. Minneapolis, MN: Fortress Press, 1989.
2. Rhoads, D. Mark as 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Minneapolis, MN: Augsburg Fortress, 1999.
3. Juel. D. H., A Master of Surprise: Mark Interpreted. MN: Augsburg Fortress, 1994.
4. Matera, F. J. What Are they Saying about Mark. NJ: Paulist Press, 1987.
5. France, R. T. Divine Government. London: SPCK, 1990.
6. Hooker, M. D. Endings: Invitations to Discipleship.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03.
7. Hooker, M. 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London: A & Black, 1997.
8. 黃錫木編著。《福音書總論與馬可福音導論》。香港︰基道,2000年。
9. 馬饒富著,李寶珠譯。《風塵僕僕之神子》。台北︰台福傳播中心,1998年。
[1] David Rhoads. Mark as 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 (Minneapolis, MN: Augsburg Fortress, 1999) 1.
[2] 其他三卷的福音書都詳細交代了耶穌復活之後,對門徒所頒布的大使命(馬太福音28:19-20,路加福音24:47-49,約翰福音20:21),而馬可福音則在以婦女們的驚恐作結,一來並無交代到耶穌是否已然復活,二來沒有交代到耶穌對門徒的最大使命是什麼。(在馬可福音的不同結局版本而言,筆者的立場是仍然採取最短的一版,則16:8。後文將再詳述。)
[3] 據考究,三卷共有的經節有296節,而馬太及馬可共有的經節有212節,馬可及路加共有的經節有34節,馬可獨有的經節只有31節,竟然只佔全書的七個百分比而已。參潘仕楷著︰〈福音書研究導論講義〉,(香港:建道神學院,2004年,BS216冬季),頁6。
[4] 若將馬可福音讀成一卷故事書的話,就要留意以下的四點︰(一)應讀馬可福音如故事,而不是歷史;(二)看馬可福音獨立於其他的福音書;(三)不應將現代文化思想套用於當時的文化之內;(四)不應將現代對基督而建構起的神學套用於當時的事件上。參David Rhoads. Mark as 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 5-6.
[5] 這事蹟非常獨特,它可算是馬可福音獨有之經文,唯一與其相似的是約翰福音第九章。但約翰福音所記載的重點卻是實質與靈性的醫治。參Morna D. Hook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London: A & Black, 1997), 197.
[6] 其實這一段的經文在許多方面都可見出是馬可福音的分水嶺︰(一)地理環境;(二)醫治瞎子的神蹟。參Morna D. Hook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200. 更有不少學者認為前半部份的故事發展全是朝向耶穌預言自己受害這個高潮進發,參馬饒富著,李寶珠譯︰《風塵僕僕之神子》,(台北︰台福傳播中心,1998),頁67。
[7] 例如在2:11耶穌對癱子命令說︰「我吩咐你,起來﹗」,又如3:5耶穌對那枯乾了一隻手的人說︰「伸出手來﹗」等等。
[8] 參黃錫木編著︰《福音書總論與馬可福音導論》,(香港︰基道,2000),頁150。
[9] Morna D. Hook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199.
[10] Jack Dean Kingsbury, Conflict in Mark, Jesus, Authorities, Disciples, (MN: Fortress Press, 1989), 102.許多學者都有類似的看法。參R. T. France, Divine Government. (London: SPCK, 1990),49.
[11] Kingsbury在此舉出了兩件事蹟之相似性︰(一)發生在路上;(二)耶穌見到那對兄弟;(三) 耶穌主動作出呼召;(四)被呼召者立即撇下一切,跟從耶穌。參Jack Dean Kingsbury, Conflict in Mark, Jesus, Authorities, Disciples, 90-91.
[12] David Rhoads. Mark as 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 123.
[13] 門徒在這裡終於首次成功完成到耶穌所給予的使命,在3:14-15中其實耶穌雖然已經給予傳道之職事及趕鬼的權柄予門徒,但馬可福音卻沒有提及門徒是否在當時立即施行出來。這是馬可福音中,第一次對門徒給予正面評價,而第二次應在8:29,彼得對耶穌是基督的認信。
[14] Jack Dean Kingsbury, Conflict in Mark, Jesus, Authorities, Disciples, 95.
[15] Frank J. Matera, What are they saying about Mark. (NJ: Paulist Press, 1987), 39.
[16] fo,bon的字根是fo,boj,即恐懼、懼怕之意。在馬可福音只在此出現了一次。耶穌亦在此直接表示對門徒的失望,祂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麼?」(4:40)
[17] evtara,cqhsan的字根是tara,ssw,意思是驚慌,在馬可福音只在此出現了一次。
[18] 原文十七節中共有三個問題,而十八節則有一個。但因其中有不少kai.作分界,故此十八節的譯文更貼近原文應為「你們有眼看不見及有耳聽不見嗎?」,kai. ouv mnhmoneu,ete原文並沒有問號,所以可以連著第十九節一起翻譯。現代中文譯本採取了這個翻譯。
[19] 參Heikki Raisanen, The ‘Messianic Secret’ in Mark’s Gospel, (Scotland: T&T Clark Ltd, 1990).
[20] 其實有學者認為1:1節所形容的是1:2起的施洗約翰,耶穌基督不是主角,但並無損馬可所闡釋耶穌之地位。
[21] 對於8:26,耶穌著那瞎子不要進村子裡,其原文有許多的異文,筆者採取的是呂振中之譯法︰「連村莊裡什麼人,你也不要告訴。」原因(一)若同意本來的句子是耶穌叫瞎子「不要進村子裡」的話,就要先假設這瞎子的家本來就在城之外,更叫人費解的是耶穌為何要求瞎子永遠離開這村子;(二)「不要告訴村莊裡的任何人」較於在馬可福音耶穌對所有被祂醫治的人之處理較為一致。
[22] David Rhoads. Mark as 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 108-110.
[23] 這是字眼上的特點︰各類被耶穌所趕的魔鬼污鬼的口中,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Holy One of God, Son of God, Son of the Most High God)等(1:11,3:11),卻從沒有出現過認耶穌為「基督」。參Donald H. Juel, A Master of Surprise: Mark Interpreted. (MN: Augsburg Fortress, 1994), 74.
[24] 所以連門徒都以為耶穌是先知的一位或以利亞,連希律王也以為他是施洗約翰從死復活,向他復仇。參Donald H. Juel, A Master of Surprise: Mark Interpreted, 94.
[25] 其他的例子有9:1耶穌論到門徒將會見到神榮耀的國度降臨時,9:2-8就立即帶領門徒登山變像;又如11:12-14中耶穌咀咒無花果樹永不吃其果子時,就以11:15-18中的潔淨聖殿作具體的行動。
[26] Jack Dean Kingsbury, Conflict in Mark, Jesus, Authorities, Disciples, 106.
[27] Jack Dean Kingsbury, Conflict in Mark, Jesus, Authorities, Disciples, 103-104.有學者認為耶穌呼召人來跟從祂去死,並非其原意,而是當馬可福音成書之時作者所面對在政治及社會環境下所帶來的副作用。參Donald H. Juel, A Master of Surprise: Mark Interpreted. (MN: Augsburg Fortress, 1994), 141.
[28] 耶穌呼召西門與安得烈時,他們「捨了網」(1:18);耶穌呼召雅各與約翰時,他們「把父親和雇工留在船上」(1:20);耶穌呼召利未時,他立即跟從,暗示他放棄了他的工作。從幾次的呼召可以看出撇棄的重點在於現世的擁有事物。
[29] Hooker強調馬可福音的首尾呼應︰在1:1中,馬可用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而這裡那青年(天使)所要人宣講的就是耶穌的復活之好消息。Morna D. Hooker, Endings: Invitations to Discipleship. (Massachusetts: Hendrickson Publishers, 2003), 26-27.
[30] evpitima/n的字根是evpitima,w,命令及責備之意。重要的是在這一段中,這字出現了三次,另外的兩次其一在30節,耶穌禁戒門徒不要告訴別人;另外在33節耶穌責備彼得。
[31] 小孩是需要保護的、是無依的、是沒有任何社會力量的,耶穌以小孩作比喻,來教導門徒不應奢望擁有操控其他人的能力。參R. T. France, Divine Government, 50.
[32] 由此可見門徒根本完全不明白耶穌所說對自己受害的預言,亦可能打從心裡就懼怕而不敢正面面對。故此,他們在此仍然爭論誰在耶穌的榮耀中得著榮耀的地位。他們根本就完全不相信榮耀的人子會被祭司、文士、當地的政府官長所捉拿及殺害。參R. T. France, Divine Government, 49-50.
[33] David Rhoads. Mark as story: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 126.
[34] Mark uses the story of disciples’ failure to call Christians to authentic discipleship characterized by a willingness to follow Jesus on the way. Frank J. Matera, What are they saying about Mark. 41.
[35] 早在1903年,學者Wellhausen已經提出馬可福音的完結應該在16:8,但被其他學者強烈反對。原因有三︰(一)不可能使用希臘文的連接詞for(ga.r)來結朿全文;(二)不可能由婦女們沒有遵行「最後命令」而結朿全文;(三)所有的讀者及作者自己其實都正在期盼著耶穌基督的復活,但這完結並無交代。參Morna D. Hooker,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391-392.
[36] Hooker舉出了兩個馬可福音的例子以印證耶穌是在以難以置信的命令號令門徒︰首個是在2:11-12,耶穌吩咐一個癱瘓的人起來,在人看來,那人根本不可能起來,但那人卻默然服從耶穌的說話,起來行走;第二個是記載在3:5,耶穌吩咐那枯乾了手的人伸出手來,同樣地,在人看來,那人根本不可能伸出手,但那人卻立即服從耶穌的說話,就立即得到醫治。參Morna D. Hooker,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393.
[37] 現代人的通病是熱衷於擁有一切,現代的社會流傳著一套無稽誇大之詞,標榜「愈多愈好」,鼓吹「囤積愈多,生活愈好」,導致信徒在不知不覺中接納這種觀念。參傅士德著,周天和譯︰《簡樸生活真諦》,(香港︰學生福音團契,1998),頁7。
[38] 諸如傳福音時全以正面描述基督教信仰,而沒有說明信仰所要付出的代價,彷彿只要信了耶穌就能解決人生的所有事情似的;此外,不少以「信心」、「成功」等為名的屬靈書籍充斥坊間,好像只要信耶穌信得真確的話,神就必然賜福,人生就必然亨通似的。
[39] 金碧士著,黃培永譯︰《效法基督》,(香港︰晨星,1996),頁72。
[40] 今日信徒常問的是「基督徒可不可以染金髮?」「基督徒可不可以離婚?」…等等問題,其實這類「可不可以」的問題都忽略了一個重點,就是面對如此情況下,基督如何處理,基督徒(則跟從祂的人)應該如何效法祂。參<本性「能」移—生命素質與全盤牧養的考量>,《宣訊》第47期(2003年11月),頁1。